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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在大陆办公司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发布于 2025-04-24 03:46:10 作者: 左晨星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任务之一。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有完成这个过程,你的企业才能够合法地运营。下面,跟着主页一起认识香港在内地注册公司,希望本文能解答你当下的一些困惑。

问题一:香港人在大陆办公司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香港人在大陆办公司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最佳答案产型企业享受税收“三免两减半”

一、优惠对象:沿海开放地区及国家级开发区

1、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2、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3、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或者设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属于能源、交通、港口、码头或者国家鼓励的其他项目的(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的项目;外商投资在三千万美元,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能源、交通、港口建设的项目),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二、优惠对象:生产性企业

4、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是属于石油、天然气、稀有金属、贵重金属等资源开采项目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三、优惠对象:再投资

5、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6、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可以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

7、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于其他企业,从接受投资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可以不计入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四、优惠对象:产品出口企业

8、外商投资举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百分之七十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其他已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产品出口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百分之十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

9、除按照国家规定支付或者提取中方职工劳动保险、福利费用和住房补助基金外,免缴国家对职工的各项补贴。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

五、优惠对象:高新技术企业

10、外商投资举办的先进技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

11、除按照国家规定支付或者提取中方职工劳动保险、福利费用和住房补助基金外,免缴国家对职工的各项补贴。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

12、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按增值税的征税率执行。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优惠政策1999年7月1日起实施。

13、为科学研究、开发能源、发展交通事业、农林牧业生产以及开发重要技术提供专有技术所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或者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所得税。关于对专用技术使用费减征、免征所得税的暂行规定。

14、企业进行技术开发当年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含1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允许再按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企业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达到10%、其实际发生额的50%如大于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可准予抵扣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的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15、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优惠政策。

六、优惠对象:行业优惠

16、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在十五年的,经企业申请,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17、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在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务院关于扩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税收优惠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

18、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两免三减半期满后,经企业申请,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在以后的十年内可以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至30%的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七、优惠对象:鼓励类企业

19、对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免征、减征地方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20、凡属鼓励类且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的限上外商投资项目,均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报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备案。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优惠政策。

21、对已设立的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优惠政策。

22、向在国家重点鼓励的能源、交通等领域投资的外国投资者提供政治风险保险、履约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服务。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优惠政策。

八、优惠对象:投资性公司

23、投资性公司可在国内外市场以代理或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投资性公司可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优惠政策。

24、投资性公司可在境内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出口。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优惠政策。

九、优惠对象:加工贸易企业。

25、对评定为A类且符合标准的加工贸易企业,不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简化管理程序。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意见1999年6月1日起执行。

26、为减轻企业负担,允许"实转"企业以多种形式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关于加工贸易企业以多种形式缴纳税款保证金实施办法。

十、优惠对象:综合

27、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28、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再缴纳场地使用费。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优惠政策。

29、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进口设备属免税目录范围,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并按有关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自1999年9月1日起执行。

30、外商投资企业境内融资时,允许中资商业银行接受外方股东担保。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汇质押方式向境内中资外汇指定银行申请人民币贷款,外商投资企业所有外汇资金均可作质押;对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可由境外金融机构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提供信用保证;取消外汇质押、外汇担保项下的登记手续和对提供外汇担保的外资银行信用等级的特别限制。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优惠政策。

31、设立专项产业投资基金缓解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时中方股本金不足问题。同时允许境内中资商业银行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方股东应增加的股本金同步到位的前提下,对中方股东发放不超过50%的股本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优惠政策。

32、取消对外商独资企业进口设备的强制性价值鉴定。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优惠政策。

问题二:香港人在大陆办公司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最佳答案产型企业享受税收“三免两减半”

一、优惠对象:沿海开放地区及国家级开发区

1、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2、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3、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或者设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属于能源、交通、港口、码头或者国家鼓励的其他项目的(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的项目;外商投资在三千万美元,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能源、交通、港口建设的项目),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二、优惠对象:生产性企业

4、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是属于石油、天然气、稀有金属、贵重金属等资源开采项目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三、优惠对象:再投资

5、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6、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可以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

7、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于其他企业,从接受投资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可以不计入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四、优惠对象:产品出口企业

8、外商投资举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百分之七十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其他已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产品出口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百分之十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

9、除按照国家规定支付或者提取中方职工劳动保险、福利费用和住房补助基金外,免缴国家对职工的各项补贴。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

五、优惠对象:高新技术企业

10、外商投资举办的先进技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

11、除按照国家规定支付或者提取中方职工劳动保险、福利费用和住房补助基金外,免缴国家对职工的各项补贴。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

12、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按增值税的征税率执行。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优惠政策1999年7月1日起实施。

13、为科学研究、开发能源、发展交通事业、农林牧业生产以及开发重要技术提供专有技术所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或者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所得税。关于对专用技术使用费减征、免征所得税的暂行规定。

14、企业进行技术开发当年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含1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允许再按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企业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达到10%、其实际发生额的50%如大于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可准予抵扣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的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15、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优惠政策。

六、优惠对象:行业优惠

16、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在十五年的,经企业申请,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17、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在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务院关于扩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税收优惠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

18、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两免三减半期满后,经企业申请,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在以后的十年内可以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至30%的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七、优惠对象:鼓励类企业

19、对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免征、减征地方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20、凡属鼓励类且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的限上外商投资项目,均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报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备案。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优惠政策。

21、对已设立的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优惠政策。

22、向在国家重点鼓励的能源、交通等领域投资的外国投资者提供政治风险保险、履约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服务。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优惠政策。

八、优惠对象:投资性公司

23、投资性公司可在国内外市场以代理或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投资性公司可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优惠政策。

24、投资性公司可在境内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出口。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优惠政策。

九、优惠对象:加工贸易企业。

25、对评定为A类且符合标准的加工贸易企业,不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简化管理程序。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意见1999年6月1日起执行。

26、为减轻企业负担,允许"实转"企业以多种形式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关于加工贸易企业以多种形式缴纳税款保证金实施办法。

十、优惠对象:综合

27、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28、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再缴纳场地使用费。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优惠政策。

29、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进口设备属免税目录范围,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并按有关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自1999年9月1日起执行。

30、外商投资企业境内融资时,允许中资商业银行接受外方股东担保。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汇质押方式向境内中资外汇指定银行申请人民币贷款,外商投资企业所有外汇资金均可作质押;对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可由境外金融机构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提供信用保证;取消外汇质押、外汇担保项下的登记手续和对提供外汇担保的外资银行信用等级的特别限制。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优惠政策。

31、设立专项产业投资基金缓解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时中方股本金不足问题。同时允许境内中资商业银行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方股东应增加的股本金同步到位的前提下,对中方股东发放不超过50%的股本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优惠政策。

32、取消对外商独资企业进口设备的强制性价值鉴定。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优惠政策。

问题三:香港人可以在内地开公司么

最佳答案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实行,许多香港人和香港公司都来到了大陆进行投资设立公司,政府方面也是也港资企业提供了许多的特殊优惠政策,这是国内的公司注册所享受不到的待遇,比如小编所在的前海自贸区,这边管理局专门为港资企业设立提供了绿色通道,还有企业所得税优惠10%的税收减免政策等等。

香港人注册大陆公司需要哪些条件?准备哪些资料?

香港个人到大陆来注册公司的话,属于外资公司设立,以到深圳前海自贸区注册公司为例,香港个人注册只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回乡证,就可以办理,然后的话,在递交资料环节过后,需要法人到工商局面签,然后基本上后面就不需要本人到现场去办理了!

准备资料的话,自己想好下面几条信息基本上就可以注册了。

1、公司名称:首先注册公司,需要一个好听的名字,一般都是由 地区(深圳)+字号(**)+行业(贸易)+有限公司,但是由于现在公司数量很多,可能一些名字已经被占用,或者是敏感词汇,不能审核通过,所以建议准备3-5个名字备选。

2、合伙人:合伙人的确定是非常重要的,假如是个人100%控股的话,就是外资独资,如果有合伙人话,就需要看是和内地人合伙还是香港人合伙,假如是和内地合伙的话,内地只能以公司的形式合伙,个人是不能和香港人合伙成立公司的,和香港人一起合伙的话,就没有太多限制!

3、注册资本:在深圳前海自贸区注册外资公司,在政策上特意照顾港资企业,对纯港资企业没有注册资本要求(可填人民币或者港币作为注册币)

4、注册地址:现在自贸区为了招商引资,放宽了企业入驻的条件,不需要实际经营地址也可以注册,只需要提供深圳的房产证或者房屋租赁凭证,就可以免费挂靠到前海商务秘书公司!

5、经营范围:看具体经营那些行业,我司可提供最详细,范围最全的公司经营类目。

把这些资料准备好之后就去工商局递交,没什么问题,就可以下执照了,附上一张香港人注册的外资执照。

然后一般来说的话,我们注册外资公司都是先把营业执照注册下来之后,再去做外商执照备案,这边时间比较多,然后通过率也高很多,下面附上一张外商备案通过的回执单!

把这些手续和流程办理好之后,还需要开通税务(国地税),从公司注册下来之后,每个月要进行记帐报税,不然就会纳入税务异常,要是长期没有报税的话,就会拉入工商黑名单,强行吊销执照,后果还是很严重的,一般来说,一家新公司,请一个财务专门做账有点浪费资源,但是给财务公司帮忙打理这些税务问题的话,还是比较省钱省心的,注册公司的时候也可以选择一条龙服务。

随着大陆经济的快速发展,香港个人在大陆注册公司经营的也是越来越多,在政策方面可能有许多不是比较清楚的地方,可问上方!

总结不易,希望各位觉得有用的朋友得偿所愿!

问题四:在香港注册公司来大陆经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最佳答案一、香港公司在国内注册属于回国投资,需要到外经贸委进行立项审批,注册资金的外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而且要求以外汇形式从境外(离岸账户亦可)打入进行验资,之后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最后是办理税务登记。当然某些行业是需要政府部门特别审批申请的,那就还需要进行额外的工作了。

二、就是成立代表处, 成立代表处虽然对母公司股东国籍没有要求,但代表处只能用于联络、宣传,不能用于经营,也就是说,只能花钱,而不能有收入。所谓的大陆经营也不过是联络一些客户或供货商的话,那么完全没有必要在国内进行注册,充其量注册一个办事处就可以了!这是最为省事也最节省开支的一种办法。

三、另一种方式就是国内已有一家企业,用香港公司给国内的企业进行授权,由国内公司全权代理香港公司在内地的业务,这种方式多用于客户是借助香港公司的名称,因为在国内注册公司是有很多字眼上面的限制的,而香港公司对名称没有限制,可以以协会、中心、研究会……结尾都没问题。

四、大部份客户是用香港公司来操作于国际贸易,在国内有公司,需要进口或是出口商品,用香港公司转移贸价,从而进行合理的避税。这种香港公司不需要在国内有实地的办公地址和办公人员,只是用来签属协议。 这是注册香港公司在国内经营的几种模式。

通过注册公司,您可以获得更多的融资渠道和商业合作机会。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香港在内地注册公司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主页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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