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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港区的相关知识

发布于 2024-10-22 09:10:10 作者: 江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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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税港区的相关知识

保税港区的相关知识

优质回答什么是保税港区?

保税港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在港口作业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集港口作业、物流和加工为一体,具有口岸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港区是海关按照我国国情实际需要,借鉴发达国家海关的先进管理经验,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适应跨国公司运作和现代物流发展需要的新兴监管区域,是我国目前港口与陆地区域相融和的保税物流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区位优势最明显的监管区域。是真正意义上的境内关外,是在形式上最接近自由贸易港的政策模式。

什么是自由贸易港?

真正自由贸易港是指设在国家与地区境内、海关管理关卡之外的,允许境外货物、资金自由进出的港口区。对进出港区的全部或大部分货物免征关税,并且准许在自由港内,开展货物自由储存、展览、拆散、改装、重新包装、整理、加工和制造等业务活动。排名世界集装箱港口中转量第一、第二位的新加坡港、中国香港,均实施自由港政策,吸引大量集装箱前去中转,奠定其世界集装箱中心枢纽的地位。

自由贸易港政策对发展外贸确实极为有利,但综合考虑我国当前的外贸、经济运行态势,税收监管政策等因素,还不宜在全国范围内过快推进。当前保税港更多的是作为航运中心的配套政策实施,因此只有经过国家认定具备国际航运中心资质的沿海城市才可以申请并获得批准。分别对应三个保税港区,上海港定位为“国际航运中心”,天津港定位在“北方国际航运中心”,重庆港定位“中西部国际航运中心”,大连港定位于“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宁波港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税港区政策着眼于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拓展相关功能。

――国际中转功能。中国的贸易进出口已经发展到14000多亿美金,但在中国众多的港口城市当中没有具有成熟国际中转能力的港口,中国绝大部分的进出口货物都是通过周边国家进行输送,要想为了更好的参与国际间港口的竞争,首先就要拥有具有国际中转能力的枢纽港口。保税港区的建立首先就要担负起参与国际间港口竞争的功能,使我们自己拥有世界级的航运中心。

――国际配送功能。保税港区由于政策的支持和发展特点,已经具备了国际配送的要求。保税港区不但有现代化的港口,同时也拥有保税物流园区。在该园区内,世界各国的公司都可以开展国际配送的业务。

――国际采购的功能。保税港区的优惠政策规定,国内货物进入保税港区港口或区内卡口即可享受出口退税政策。采购进港口保税区内仓储物流园区的国内货物,可以进行出口集运的综合处理或商业性的简单加工,向世界外分销;采购进区的进口保税货物,同样可以在进行商业性的简单加工后,再向国外分销;需返销国内市场的货物,按规定办理进口手续。将来企业入驻后,不但可以发展进出口贸易,同样也可以发展区内企业之间的贸易,以及保税港区企业和境外企业之间的贸易。

――国际转口贸易的功能。在中国许多个省市,上千个港口开放城市当中,除了上海、重庆、天津、大连,还没有一个具有强大国际转口贸易功能的港口。保税港区的企业就可以从事转口贸易、交易、展示、出样、订货等经营活动。

――出口加工区功能。在保税港区陆上特定区域设立出口加工区,开展加工贸易。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进港可予保税。保税货物和采购进区的国内货物可以在进口加工、装卸后出口。港区的众多优惠政策不是对现有的优惠政策简单叠加,而是从叠加中发挥更大的政策效应。 保税港区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主要税收政策为:

――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

――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

――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

――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理论研究,可行性论证

――请示文件上报省级人民政府

――省级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

――国务院批转各部委阅办

国务院办公厅批转海关部署牵头阅办。海关总署综合各部委意见形成的《关于建立**保税港区的请示》文件完成10部委会签工作,并正式上报国务院。

――国务院批复请示

保税港区与保税区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从发展形态上讲,保税港区是我国保税经济区域的高级形态;从功能上讲,保税港区叠加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各项功能政策;从发展趋向上讲,保税港区是未来我国建设自由贸易区的先行实验区;从运作模式上讲,保税港区实现了保税区域与港口的实质联动。

保税港区正以其最齐全的功能、最优惠的政策、最大的开放度,成为我国继保税区之后,最为特殊的外向型经济区域。“保税区”与“保税港区”,虽一字之差,但内涵相去甚远。

――保税区:功能比较单一

从1990年到2008年底,我国先后共设立了15个保税区,并赋予其最优惠的政策和最大的开放度,即“境内关外”。长期以来,保税区成为中国经济融入世界、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结点和桥头堡。

但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尤其是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保税区这种形式已经满足不了中国更好地参与全球经济的需要。例如,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其产品在研制、生产、销售等环节需要高度的国际化,迫切需要一个具备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中转等功能,且货物能自由、高效流通的区域。而保税区功能较为单一。

与此同时,中国对外开放水平的全面提高,使保税区原来的政策和功能优势逐步弱化。徐复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内地工业品的平均关税大幅降低,2001年为14.7%,2005年降至约9.5%,并取消所有的非关税措施,使保税区的关税效应不断减弱。

从保税区十多年的运作来看,15个保税区中规模参差不齐,功能也不尽相同,总体看都偏重于贸易和加工,物流功能等相对薄弱。而且,一些优惠政策并没有落实到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李伯溪教授认为,一些保税区在实际运作中并没有严格执行“境内关外”政策,相关优惠政策并没落到实处。她认为,这些保税区政策“有很大的改革开放进展和相当的经济自由化程度,但总体上仍是‘境内关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

――保税港区:整合多种外向型功能区之功能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和保税区的不足日益显现,保税港区应运而生,成为中国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带动区域发展的试验基地。

与保税区相比,保税港区的内涵更为丰富,功能更为齐全。从字面上很容易看出,保税港区比保税区多了码头和港口的功能。我国设立的五大保税港区,都是依港而建。世界上知名的自由贸易区如德国的汉堡港、荷兰的鹿特丹港,都是与港口相连,并实行区港一体化管理。

专家认为,在港口设立保税港区,就是要使港口发展为国际枢纽港的同时,在港口建设国际物流中心,发展贸易、海运、海运代理、货代、仓储、商展、金融等业务,为进出口贸易、国际转口贸易提供便利、优质和低成本的物流服务。除了港口的功能外,保税港区还整合了原来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多种外向型功能区的所有功能。保税港区具有的功能主要有:国际物流功能。保税港区不仅能使国外产品快速进入中国国内市场,又可以方便地转口去其他国家,降低经营成本,同时,还能产生聚集效应,使多个跨国公司的物流中心集结在同一保税港区内,带动区内仓储业、运输业、贸易业、金融业、信息业等多种服务业发展。国际贸易功能。工贸结合型或单纯贸易型的企业都可以利用保税港区的区位优势和物流设施开展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等业务。出口加工功能。在保税港区可发展外向型加工工业,主要包括原料零部件在海外及销售市场在海外的产品的加工、依托境外先进技术的高科技新型产品的制造等。商品展示功能。在保税港区可建立大型的商品展示场馆,使国内客户不出国门就可以在区内直接就地观摩世界各国的商品,并可以在看样后当即签订合同,办理进口手续;境外客户也可以在区内看样后与国内企业签订出口合同。

――保税港区:叠加税收、监管等多项优惠政策

专家认为,实际上,保税区与保税港区,其本质是一致的,即“境内关外,自由免税”,只是保税区的优惠政策不足,且一些优惠政策并未落到实处。与传统保税区相比,保税港区不仅是真正的“境内关外”,还享受税收、监管等各项更为优惠的政策。

在税收方面:从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海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税,或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从保税港区运往境外的货物,免征出口关税;从保税港区进入国内的货物,按照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照货物实际状态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保税港区企业生产的供区内销售或者运往境外的产品,免征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保税港区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国内货物进入保税港区视同出口,按照规定实行退税。

在监管方面:

据天津海关关长黄胜强介绍说,天津海关正积极探索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制度创新,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和政策叠加工作。不仅监管更为宽松,而且通关更为便捷,单票货物通关时间仅需要十几秒钟。

可以说,保税港区比保税区的功能更多,政策更优,内涵更为丰富,而且,意义更为深远。保税港区是经济自由区的一种表现形式,向国际先进的自由港、自由贸易区迈出了积极的一步。保税港区是世界自由港在中国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是“中国化”的自由贸易港。 上海洋山保税港区 2005年6月经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规划面积8.14平方公里,主要发展集装箱港口运输服务、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同时积极拓展区域功能,大力培育国际航运市场服务,以及为物流和制造业提供支持和配套的其他各类业务,打造国际航运中心。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 2006年8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重点发展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实现货物、资金、人才自由流进流出,将建成我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的核心经济功能区。

辽宁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 2006年8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6.88平方公里,将建设成为东北亚资源性商品集散地,东北亚重要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功能区。构建以大窑湾保税港区为龙头,以沈阳、长春、哈尔滨等腹地保税物流中心和内陆干港为节点的东北保税物流网络。

海南洋浦保税港区 2007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9.2036平方公里,将建成为环北湾地区最为开放的航运中心和石油、天然气、化工、矿产资源、浆纸等能源、原材料保税仓储、中转交易的物流中心及出口加工基地;建成为我国南海油田资源开发提供国际采购、国际配送、保税仓储、保税加工以及开采船舶的维修、补给等提供后勤保障基地;建成为面向东南亚的进出口贸易基地,带动海南热带高效农业和劳动密集型出口加工业发展。

浙江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2008年2月24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这是继上海洋山、天津东疆、大连大窑湾、海南洋浦之后的中国第五个保税港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位于梅山岛,规划面积7.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到码头岸线(含泊位),南至南峰路,西北以沿港路、梅山大道、港区路围合为界。宁波梅山保港区实行封闭管理,其功能和有关税收、外汇政策执行《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的相关规定。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 2008年5月29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广西钦州保税港区,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这是继上海洋山、天津东疆、大连大窑湾、海南洋浦、宁波梅山之后的全国第六个保税港区,也是我国中西部地区唯一的保税港区。功能定位: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核心平台;是中国—东盟合作以及面向国际开放开发的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和出口加工基地。

福建厦门海沧保税港区 2008年6月5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厦门海沧保税港区,规划面积9.5092平方公里。成为全国第七个保税港区。

山东青岛前湾保税港区 2008年9月2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同意设立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的批复》,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正式获准建设,成为我国第8个保税港区,也是全国唯一一家按照“功能整合、政策叠加”要求,以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以及临近港口整合转型升级形成的保税港区。前湾保税港区的设立,对于提升青岛这座百年港城的国际化水平、推动环渤海经济圈竞合发展、辐射带动沿黄流域九省区开发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广东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 2008年10月18日获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这是继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后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内第9个保税港区。据了解,该保税港区位于深圳港西部港区,规划控制面积3.71209平方公里,其功能包括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同时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有关“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等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 根据国务院的批复要求,该保税港区将实行封闭管理,并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其不仅要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而且要求拟定保税港区的开发实施方案和产业发展规划。此外,该港区将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规定组织保税港区隔离监管设施的建设。

广东广州南沙保税港区 2008年10月18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南沙保税港区的批复》,这是继2005年6月以来,上海洋山、天津东疆、大连大窑湾、海南洋浦、宁波梅山、广西钦州、厦门海沧、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后,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内第10个保税港区。广州南沙保税港区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上, 珠江出海口,规划面积7.06平方公里。南沙保税港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并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规定组织保税港区隔离监管设施的建设,享受的主要税收政策为: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重庆江北寸滩保税港区,2008年11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该保税港区规划控制面积8.37平方公里,唯一一个位于中国内陆地区的保税港区,第一个采取“水港+空港”的保税港区。重庆保税港区包括寸滩港、两路空港两大组成部分,名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重庆的目标是将其打造成中西部地区功能最全、效率最高、政策最优的特殊监管区,通过区域通关改革,形成出海大通道,变内陆口岸为开放前沿。 保税港区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战略高地,拥有最齐全的功能政策优势,国家也允许其在许多领域进行改革试验。但由于各地保税港区的港口基础不一、经济腹地不同、国际经贸关系有异,不可能全部铺开所有的政策,必须走个性化、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的路子。根据自身条件,明确功能定位,已经成为全国保税港区的普遍共识,也是保税港区发展质量高低、辐射效应优劣、国际影响力大小的重要前提。从全国保税港区的建设发展实践来看,主要在区域经济中扮演着以下几种角色。

(一)国际航运中心。中国作为世界经济贸易投资中举足轻重的参与者,需要一个在全球经济体系中参与更高层次国际分工的高端平台,而建设国际航运中心是一条具有客观需要和实践可行性的重要路径。国际航运市场发展与竞争的实践表明,航运中心建设主要取决于集装箱中转量,吸引国际集装箱中转业务的关键在于自由贸易政策。中国的贸易进出口已经达到了25616亿美元的规模,但在众多港口城市中还没有具有成熟中转能力的国际枢纽型港口,绝大部分进出口货物都需要经过周边国家进行转运输送。据统计,作为中国北方最大的集装箱港和世界第7大港口,青岛港2008年集装箱吞吐量达1050万标箱,但中转箱量仅有57万标箱,所占比例不到5%。反观青岛港在东北亚地区最主要竞争对手的韩国釜山港,2008年集装箱吞吐量为1432万标箱,而国际中转箱量却高达600万标箱,占其总体业务42%,其中来自我国北方的中转货物超过300万标箱。保税港区的设立,可以充分发挥其特有的国际中转功能,健全集疏运体系,拓展增值服务业务,增强政策辐射效应,提升中国港口的综合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打造大通关、大物流、大开放的自由贸易口岸,助推建设国际航运中心。

(二)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物流成本是出口产品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物流成本是发达国家的3—5倍,而且由于我国港口国际中转业务量小,严重制约了出口产品竞争力的提高。据统计,2008年,我国物流总成本占生产总值的比例为18%,而美国仅为10%,我国的物流成本相比美国要高1.8倍,说明我国物流成本的下降空间仍然很大。特别是随着当前国际物流集约化、协同化、全球化发展趋势的深入,物流已经逐渐由传统的货物配送向第三方、第四方物流方向发展。而依托国际航运中心枢纽港,实行自由港国际惯例政策的保税港区正是全球物流网络中的枢纽集点,也是国际物流的集散平台。通过发挥保税港区的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等功能,吸引以跨国航运企业为主体的大型第三方物流,积极挖掘第四方物流,建立国际物流信息交易系统,发展综合型港口物流服务,建设以外贸进出口和国际集装箱中转为主的综合物流基地,打造开展分拨配送业务的国际物流龙头,有利于引领带动周边区域加工贸易、服务贸易等相关产业发展,形成以保税港区为龙头,保税物流中心、出口加工区为枢纽,保税仓库、监管仓库为网点的多元化保税物流、保税加工网络,构筑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

(三)制度创新和政策改革的试验区。保税港区是改革的结果,也是推进改革的平台,一些不适宜在其他地区试行或全国铺开的改革政策和制度创新,可以在保税港区内先行先试。保税港区又是一个动态的开放区域,是改革开放摸索前行的产物,包括政策的适应性、监管的松紧度、发展的差异化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在具体的实践中逐步进行完善。当前,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调整,“启运港退税试点”、“内外贸同船同港作业模式试点”、“船舶特殊登记制度试点”、“离岸金融业务试点”等一些特殊的政策,有望在发展比较成熟、具备自由贸易港区试点条件的保税港区进行试验,也将推动保税港区的开放层次不断提高,与国际接轨的步伐不断加快。2009年3月,国务院提出到2020年将上海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上海市已经确定把洋山保税港区作为国际航运中心的“发展综合试验区”,得到了国家在“启运港退税”、“离岸账户从事境外业务”、“航运企业免征营业税”等系列配套政策支持,并积极探索海关监管制度创新,有望成为堪与中国香港相媲美的功能政策密集区。 (一)保税港区是特殊经济区

特殊经济区是一个国际经济法学的概念,起源于各国的经济活动的相关实践。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2条的规定,特殊经济区是指包括边境贸易地区、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其他在关税、国内税和法规方面已建立特殊制度的地区.在特殊经济区内,《WTO协定》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的规定仍然要适用。在世界范围内,这种特殊经济区是较为常见的,由于设立的背景和区域的产业结构不同,各国的特殊经济区的名称并不相同,例如,美国举办自由贸易区(Foreign-Trade Zone)已有近70年历史。1934年,美国国会正式通过了对外贸易区法案,开始筹办自由贸易区。此后,美国对外贸易区获得了迅速的发展。1999年全美自由贸易区产值达1500亿美元,出口320亿美元(占当年全国出口总量7%)[1]。

在国际经济法的意义上,《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业务制度的国际公约》(简称《京都公约》)可以说被公认为对自由贸易区和其管理作出重要规定的国际条约。这里的自由贸易区,一般译为Free Trade Zone(FTZ),特指一个国家领域内设定的区域,货物进出自由贸易区即被视为于从该国海关完成进出口,这个Free Trade Zone的外延比美国的Foreign-Trade Zone要宽泛些。《京都公约》附约四海关仓库和自由区中第二章定义“自由区”为:自由区系指一国的部分领土,在这部分领土内运入的任何货物就进出口税及其各税而言,被认为在关境以外,并免于实施惯常的海关监管制度。因保税港区是受海关监管的特殊区域,所以不能将保税港区认为是条约所给规定的自由区,仍应该被视为前面所说的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Zone)[2]。

(二)保税港区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我国对外开放进程中,继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之后设立的第四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特殊经济区。目前我国设立的这些特殊监管区域分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国际边境经济合作中心配套区七个类型[3]。中国第一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于1990年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不同阶段为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发展、提高中国开放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5】。截至于2008年11月,我国共建立了不同类型的100个左右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4]。

在我国立法中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规定,首先要谈到的是我国《海关法》第三十四条,该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监管。依据此规定,特殊监管区域产生的途径是国务院的批准,监管方式由海关负责,监管依据是国家有关规定。

我国已经批准建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也是按照《海关法》的这一规定主要由海关进行监管,但是在许多问题上需要其他国家机关的配合或者说联合作执法。例如:海南洋浦保税港区(一期)工程于2008年10月通过了由海关总署、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等十个部委组成的联合验收小组的验收。这也充分说明了海关特别监管区域的执法权并非专属于海关[5]。

依据《海关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行政机关的监管依据是国家有关规定。关于什么是“国家有关规定”,应该根据我国的《立法法》进行理解,然而这将要求对于国家立法、地方立法、授权立法等诸多《立法法》的技术性词汇做出全面准确的解释。限于文章研究目的,这里仅仅列出笔者的观点。笔者认为:这里“国家有关规定” 应当被较为全面的理解,应当使当地包括地方的相关立法和其他规定,但是这应当是有限度地,应该被限于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同时亦应受到国家整体利益、荣誉等因素的影响。

一般认为:目前我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存在功能不一致、政策不协调等问题。为适应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和对外开放的新要求,海关总署应该着手就特殊监管区域的名称、功能、法规、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整合,实现功能齐全、政策优惠、效益明显的目标,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东疆规定》第三条规定:保税港区是经国家批准设立、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建立的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行特殊的监管、税收、外汇、贸易、投资和航运政策。《洋山办法》第二条规定,洋山保税港区是实行一体化封闭管理并由海关统一监管的特殊功能区域。

(三)保税港区是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区域

行政管理区域的概念按照通常的理解,容易联想到前文提到的其他特殊经济区,如: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保税港区作为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区域,与的特殊经济区是有着许多相似的地方。事实上保税港区与其他特殊经济区也是有着许多重要的联系的,然而,保税港区作为海关特别监管区域,与其他特殊经济区有着明显的区别。具体来说:

第一、保税港区与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的联系

我国的经济特区是我国允许外国企业或个人以及华侨、港澳同胞进行投资活动并实行特殊政策的地区。在经济特区内,对国外投资者在企业设备、原材料、元器件的进口和产品出口,公司所得税税率和减免,外汇结算和利润的汇出,土地使用,外商及其家属的居留和出入境手续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 。

在加入WTO以后,我国全面扩大对外开放,推进自由贸易区战略,保税港区的设置是对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相关功能的传承和创新。

第二、保税港区与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有着本质不同。

如前文所述,保税港区作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这使今天的保税港区与过去的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有着本质不同。具体来说,保税港区有如下几个特征:

(1)保税港区没有居民

(2)保税港区实行“境内关外”。“

(3)保税港区具有较为集中的贸易功能。

第三、保税港区的日常事务管理归地方政府。

保税港区的相关事务是由中央垂直领导的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税务、外汇等有关管理部门负责,其他日常事务管理职能一般由地方政府成立的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2:长春斯纳欧软件有限公司怎么样?

优质回答简介:长春斯纳欧软件有限公司作为吉林省重点企业之一,致力于通过创新的信息化技术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一直秉承“诚信、严谨、合作、创新”的宗旨,满足客户的业务需求,支持客户的业务发展战略客户赢得成功。斯纳欧软件自2011年以来,一直坚持“以软件开发和服务为核心,国内、国际市场同步发展”的战略。在IT服务、产品研发、离岸外包等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主要客户涵盖财富500强企业、大中型中国企业、政府事业单位等。斯纳欧软件以客户满意为根本出发点,面向国际化业务标准,建立并持续改善内部管理,目前拥有行业内各项高级资质。于2013年先后通过了CMMIL3、ISO9001、ISO27001等国际认证,从而形成良好的企业信誉。斯纳欧软件通过持续的技术和产品的研发,积极开拓新技术市场,不断提升行业竞争力。目前已获得软件著作权6项,在智慧养老、智慧医疗、两化融合工业4.0新技术领域均和相关主管部门有着深入的合作。斯纳欧软件将“社会责任”作为公司的重要理念,致力于通过信息技术改善社会生活、通过高端服务解决客户需求,通过持续培养提升员工能力,打造受社会、客户和员工尊敬的百年公司。

法定代表人:柴丽

成立时间:2011-02-24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22010700000763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高新区顺达路333号高新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园4楼

3:怎么解决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期限严重不匹配的问题

优质回答论保险投资资产证券化

【原文出处】保险研究·论坛

【原刊地名】京

【原刊期号】200407

【分类号】F104

【分类名】统计与精算

【复印期号】200405

【作者】安洪军/毕姝晨

【作者简介】安洪军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毕姝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上海200120

【内容提要】过低的保险投资资产证券化程度,既不利于提高保险资金的流动性和收益性,也不利于加强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的有效联系。本文先对我国保险投资资产证券化程度进行了现实考察,然后从四个方面分析了保险投资资产证券化程度过低的风险,最后提出改变这种状况的相应建议。

【摘要题】精算

【关键词】保险投资/资产证券化/资产负债管理

【责任编辑】代金

【参考文献】

1胡文富.我国保险业做大做强的策略[J].保险研究,2003,(10).

2吴定富.保险资金运用与债券市场发展——在“债券市场发展:机遇与挑战”国际论坛上的讲话[R].2003-12-12.

3江生忠.中国保险产业组织优化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101.

4马克·J·洛.强管理者·弱所有者——美国公司财务的政治根源[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9.128.

一、我国保险资产证券化程度的现状考察

首先,我国保险资产证券化总体程度低。这里我们所说的保险投资资产证券化仅指保险公司持有的证券化资产情况,由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和比例的限制,我国保险公司所持有的证券化资产主要包括国债和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券和金融债等主要投资形式。从国际发展的趋势看,20世纪80年代后期,保险资金运用的资产证券化趋势不断加强,美国保险公司证券化资产已超过80%[1]。

而我国最近5年证券化资产占保险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平均仅为38.84%(见表1(表略))。显然,过低的保险资产证券化程度大大降低了保险资金的收益性和流动性。

其次,保险公司证券化资产结构配比不合理。在保险公司证券化的资产中,投资于风险性资产(非国债投资)的比例过低,主要以收益率低的国债投资为主。根据表1数据显示,我国保险公司持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非政府债券资产占整个资产总额的比例过低,最近5年非国债投资额占保险资产总额的比例平均为17.70%。单就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比例而言,平均只有3.85%左右。与此同时,我国1999年~2003年投资于安全性很高的国债的资产占投资总额的比例平均高达55.4%,在投资管制最严格的1999年,这一比例达到76.1%。

第三,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存在着不协同因素。目前,资本市场体系本身无法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多层次需求,尤其是满足保险市场的资产证券化需求能力低,造成保险资产证券化途径限制。如:保险公司可以购买企业债券比例虽然在不断提高,但是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每年发行只有几百亿元,与保险公司每年资产增加额相比,许多保险公司处于“吃不饱”的状态。也就是说,现行市场投资工具与保险资金运用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项目在法律上没有障碍,基本上同发达国家一样,各种项目均可投资,但由于我国市场发育还不成熟,难以兼顾和保障保险资金运用的稳健性、安全性和收益性三原则,难以找到保险公司资产与负债相匹配的投资工具。其后果是,虽然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限制一直是呈放松的趋势,但是银行存款占保险资产总额的比重却没有下降的趋势。在保险公司可以运用的资金中,50%是以银行存款的形式存在的。截止2003年10月末,银行存款已经接近于保险公司资产总额的一半(见表2(表略))。这意味着保险业从居民储蓄中分流出来的资金一半又重新回流到银行,需要通过银行进行“二次交易”后再融资出去,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也增加了银行风险[2]。

最后,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水平不高,资产证券化收益率较低。近几年保险资金以年增长率30%的幅度保持持续增长,而年收入率却不甚理想。如2001年全国保险资金平均收益率为4.3%,而2002年仅为3.4%,2003年上半年中国人寿透露,其半年收益率为1.86%,特别是随着占最大比例的银行协议存款利率的走低,保险公司不能通过投资增加利润,保险资金的收益率面临较大挑战。

二、我国保险投资资产证券化程度过低的风险分析

首先,我国保险业已经进入了保险投资弥补承保利润亏损的阶段,保险公司的损益随保险投资的波动而波动。从近几年保险业发展趋势来看,业务竞争日趋激烈,承保业务范围越来越宽,承保责任不断扩大,保险费率常常被压至成本线以下,其直接后果必然带来保险公司承保业务盈利甚少,甚至亏损,所以保险公司的利润主要是由投资利润决定的。从1999年起,我国主要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连续四年超出利润总额(见表3(表略)),说明我国保险业事实上已经提前进入了保险投资弥补承保利润亏损的阶段,投资收益业已成为各保险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除个别保险公司和个别年份外,国内主要保险公司对投资依赖程度均超过了100%。在此背景下,如果不及时消除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和比例对保险资金流出保险业追逐利润的限制,则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都难以扩大。

其次,由于资金运用能力和资金运用环境的限制,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联系度较低,保险业的资产利润率(利润总额比上资产总额)明显较低。从表4(表略)可见,目前我国主要保险公司的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45%左右,并呈现出进一步下降的趋势(已经从2000年的1.67%下降为2002年的1.45%),而法国安联、日本生命、美国国际集团等保险公司的资产利润率均在10%[3]。

再次,在放松保险管制过程中,由于缺乏对保险管制放松的范围和次序上的把握,我国费率市场化的步伐明显要快于投资管制放松过度,其后果是,在投资收益尚不能以更大比例弥补承保利润下降缺口的条件下,保险公司面临较大的利润实现压力。从财产保险市场看,2003年年初,监管层进一步以车险费率为代表放松控制后,保险公司仍然坚持以争抢市场份额为导向,费率水平已经出现进一步向下调整的趋势。可见,我国保险市场日趋激烈的价格竞争迫使保险价格水平进一步下降,导致某些险种的保费低于保险成本,导致整个保险业只有较低的回报。因此,保险业的资本比率(资本与资产比率)在下降,保险公司所面临的经营风险在加大。

第四,在政府强化偿付能力监管的背景下,保险公司将面临着较大的资本金缺口,伴随着保险费率水平和保险公司赢利能力进一步下降的趋势,使得保险公司目前很难获得充足的利润来支持资本化,保险公司的融资成本事实在加大。可以说,资本金严重不足是困扰我国保险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书中公开披露的信息,其上市集资的目的就是解决资本金不足所形成的偿付能力缺口。按照监管要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偿付能力应该为59.43亿元,而上市前的实际偿付能力仅为28.02亿元,偿付缺口达到31亿元。实际上,我国计划在海内外上市的保险公司大都是为了解决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

综上所述,我国保险投资资产证券化程度过低的风险日益显现,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经营的稳定性,关系到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同时,狭窄的资金运用渠道限制了保险功能特别是资金融通功能的发挥,削弱了保险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资金支持的作用。保险公司资产与负债严重不匹配,包括资产与负债的期限不匹配,预期资金运用收益率与保单预定利率不匹配等,不仅不利于化解寿险利差损等已有风险,还可能产生新的经营风险。

三、提高我国保险资产证券化程度的对策建议

第一,从发展债券市场来寻求提高保险资产证券化程度的突破点。在许多保险业发达国家都出现了保险公司大量持有各种债券的趋势,而股票在资产中所占的份额并不高,这种现象背后的机理是债券的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性的组合比较适合保险资金运用的要求。“即使法律不限制人寿保险公司的投资,它们也经常更偏向于债务投资而不是资本投资。当保险公司的付款义务经过保险统计的计算被确定后,保险公司会更倾向于用投资回报来履行它们的义务。债务与资本相比能更好地履行它们的义务。保险公司的利润将会来源于它们类似债务的义务和它们的债务投资之间的利差。”[4]。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品种发育很不平衡,公司债券市场品种和规模都不够发达,而市政债券及其他类债券到现在还是空白,无法满足保险公司的投资需求。因此,提高保险投资资产证券化程度必须从债券发展中寻求突破,尽管这种突破似乎超出了放松保险投资限制自身的界限。

第二,稳步推动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从国际发展的趋势看,发达国家的股票市场投资比例占市场的份额相当可观,美国占20%,日本占34%,英国占60%。从投资回报水平看,仅美国过去20年的平均收益就达到10.2%[5],这表明股票市场为保险公司带来了较高的回报。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还不能直接投资于股票市场,只能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入市,受基金规模等限制,我国保险资金进入股市的比例较低。我国股票市场无论市场收益率,还是发展潜力都要比发达国家前景广阔,而缺少了保险公司这一重要的理性投资者,股票市场的发展必然会受到严重影响。所以,支持保险资金以适当的比例直接投资股票市场,使之成为股票市场的一支主导力量,必将促进保险业的稳步发展。

第三,保险公司要适度进行长期战略性投资。保险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一是应当战略性投资于那些有稳定经营历史、财务稳健、经营前景广阔、经营收益好的上市公司;二是应更注重未来5到10年和更长期限的投资收益,积极参与那些风险小、期限长、收益高的重大基础设施、支柱产业等定向融资项目;三是应当充分利用香港活跃的银团贷款市场等离岸金融市场,积极寻找其他海内外中长期投资项目。

第四,保险公司要加快推进产品创新。保险公司的新产品开发在保证保险产品满足客户保障需要的基础上,在产品设计和定价等方面可以以自身的投资能力适度的与资本市场相互关联。

第五,应加快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提高保险投资资产证券化程度,既是提高证券投资比例过程,也是保险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管理的过程。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必须因产寿险不同而不同,产险业投资的资产要求的流动性优于寿险,而寿险的投资资产的盈利性和安全性要优于产险业。例如,根据目前国内寿险产品业务的来源不同,寿险资金的性质可以分为三类,分别对应着传统产品、传统分红产品、投资连结产品等不同类型的产品。传统产品由寿险公司自己承担资金风险,享受盈余。这类产品应投资于风险小的资产,比如国债、信用高的中小企业债、金融债等。而其他两类的产品性质又决定其资金可以采取更灵活的方式运用。所以,保险公司要按资产负债合理匹配及风险控制原则,按照不同的资产和负债在数额、期限、性质、成本、收益等方面的对称匹配关系,制定投资的工具和范围,以及相应的投资比例,以最佳的合理投资组合获得较高的收益。

第六,扩大可运用资产总量,盘活存量不良资产。由于经营的历史原因,目前我国主要大的保险公司都存在大量的不良资产。这些资产的存在不仅影响保险公司整体资产质量和可运用资产总量,也制约了保险市场的发展。目前,可以适当借鉴我国国有银行化解不良资产的做法,或成立单独的管理机构拨离这部分资产,或者采取合理的价格以不良资产证券化形式出售,在资本市场融通资金的同时在资本市场进行投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4:香港银行开户条件是什么?

优质回答如果是个人想要申请开设香港银行账户的话,其只需要为年满十八周岁的完全行为能力人就可以啦,通常是不限制国籍的。 而如果是公司想要申请开香港银行账户的话,首先需要有一个香港公司的主体来申请,并准备齐全开户的所需资料文件。 需提供的资料通常为个人身份证件、港澳通行证、过关凭证、开户资金,但是需要注意,特殊情况下,香港银行会要求客户另外提供个人住址证明或者个人银行流水,以辅助判定客户的资质。

香港公司申请开设香港银行账户的条件及需提供的资料:

香港公司董事股东携带齐全开户资料赴港开户面谈

公司基本资料:

(1)包括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公司章程、公司印章等;

(2)董事股东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证件、港澳通行证、个人地址证明、个人银行流水等;

(3)国内关联公司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营业地址等;

(4)公司业务证明资料:如货运单据、采购单据、销售发票、公司上下游经销商资料等;

(5)公司审计报告(如有)。

需要注意,申请开设银行账户得先预约银行经理开户面谈时间,否则很有可能会被拒绝开户,浪费时间精力。并且开户资料需准备妥当齐全,并需在约定的时间抵达银行办理开户事项,不要迟到。

拓展资料:

香港有哪些银行:

1、汇丰银行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于1865年在香港和上海成立。2000年5月,汇丰将其中国bai业务总部移至上海的浦东,成立“汇丰驻中国总代表处”,统筹业务发展。

2、恒生银行

1985年,恒生银行在深圳设立首间代表处。1997年香港回归,恒生是首家获批将上海代表处升格为分行的香港银行。1998年底,恒生在北京成立代表处。

3、永隆银行

永隆银行是香港所有银行中汇率最优惠的银行,换汇率通常比一般的华资银行高2-3个点。所以如果您经常与美国等国家做外汇生意,或经常电汇(TT),可选择此行。

4、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1日。总行位于北京金融大街25号,是中央管理的大型国有银行, 国家副部级单位。中国建设银行主要经营领域包括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资金业务,在29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及子公司

5、中国工商银行成立于1984年1月1日,总行位于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是中央管理的大型国有银行,国家副部级单位。中国工商银行的基本任务是依据国家的法律和法规,通过国内外开展融资活动筹集社会资金,加强信贷资金管理,支持企业生产和技术改造,为我国经济建设服务。

5:太古和可口可乐是什么关系

优质回答一九六五年,太古收购了一家美资公司 – Hong Kong Bottlers Federal Inc.。这家公司持有可口可乐的香港装瓶业务专营权。当时Hong Kong Bottlers 的年产量为一亿零四百万瓶。

一九七四年,该公司易名为Swire Bottlers,当时其年产量已高达一亿八千万瓶,而公司亦名列全球首五十家可乐装瓶商。

时至今日,太古已是全亚洲及美国最大的可口可乐装瓶商之一。

扩展资料:

2016年,可口可乐和它的两个装瓶业务伙伴——中粮集团、太古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举行了重组签约仪式。根据协议,可口可乐在中国将不再拥有自己的装瓶业务,而是将特许经营权全部授予给后两者,交易完成后,两者将各掌握中国内地一半的可口可乐消费量。

根据《太古集团概览·中国内地2017》以及太古A财报显示,2016年太古饮料在中国内地的销量为8.2亿标箱(每标箱包括24瓶8盎司装饮料), 收益为68.73亿港元;得益于湖北、广西、云南、江西、海南以及广东湛江和茂名的销量入账,2017年上半年内地销量为4.6亿标箱,收益达到64.59亿港元(约合人民币54亿元),已接近去年全年的数字。七月完成内地可口可乐装瓶系统的重整工作后,太古饮料专营区域从7个省市增至12个省市,服务消费者人数规模增长55%,覆盖内地49%人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太古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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