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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发布于 2025-02-08 20:16:08 作者: 所馨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成为合法企业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通过完成这个过程,你可以获得法律保护,让你的企业更加正式和专业。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 ,相信看完本篇文章,你有不一样的收获。
- 1、外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 2、深圳 外资企业 增资 外管局手续如何办理?资金进入流程?
- 3、如何办理外资转为内资公司
- 4、外资转内资,企业注册资本不变,工商登记是否需要提供验资报告
- 5、外资转内资,企业注册资本不变,工商登记是否需要提供验资报告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1:外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外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变更需要什么手续](/uploads/imgages/?ATkAxv90aXRsZT3lpJbotYTkvIHkuJrokaPkuovkvJrmiJDlkZjlj5jmm7TpnIDopoHku4DkuYjmiYvnu60=.jpg)
最佳答案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外资公司股东变更需要以下资料:
1、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关于因股东名称变更而修改章程(合同)的申请报告原件1份(打印,申请企业盖章);
2、企业董事会关于修改章程(合同)的决议原件1份(打印、董事会成员签字);
3、变更名称的股东为境内法人的,提交工商部门核发的名称变更通知书复印件1份及其更名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企业盖章);变更名称的股东为境 内自然人的,提交其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核对原件);变更名称的股东为境外法人或自然人的,提交其名称变更的法律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及其更名后的开业证明或身份证明(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1份;
4、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各方投资者签订的有关修改章程(合同)事项的补充合同、章程原件各4份(打印、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资者盖章);外资企业提交补 充章程原件4份;两个或投资者共同投资的外资企业还需提交补充合同原件1份;
5、企业成立批文及其他变更批文(如有)复印件各1份;
6、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复印件各1份(单一股东的外资企业只提交章程);合同、章程如有修订,还需提交经批准的历次变更的补充合同、补充章程复印件各1份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1份,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副本2)原件;
8、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最新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对由深圳市审批的项目,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显示注册资本已缴足的,可免交);
9、《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批准证书存根》1份(只填写变更事项)。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用!
2:深圳 外资企业 增资 外管局手续如何办理?资金进入流程?
最佳答案外资企业增资,先到商务局、工商局办手续,然后持下列资料到外管局办外汇登记变更手续:
1、书面申请
2、董事会决议
3、企业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或决议
4、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5、商务局批准变更的批复文件、批准证书
6、经外管局审核后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金进入流程:
变更登记后,向外管局申请增加资本金账户限额,到开户行增加限额后,就可以直接汇钱进来了。
3:如何办理外资转为内资公司
最佳答案一、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须提交基本文件、材料:
(一)、商务部门所需材料 1.企业转制申请书(原件) 2.董事会决议(原件) 3.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投资中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工商局所需材料
1、境内投资者(股东)获得外商投资企业的全部股权; 2、经深圳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批准
3、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4、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二、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提交文件: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3、《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4、原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关于股权及企业类型变更的决议;
5、审批机关关于股权转让、变更企业类型、撤销批准证书的批准文件; 6、经公证的股权转让协议(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拟准的股权转让协议无须办理公证手续);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应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7、原投资者各方签署的关于中止原合同、章程的协议; 8、海关和税务机关的完税证明; 9、内资有限公司章程;
10、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应提交由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11、内资有限公司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12、载明内资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13、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14、原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办事程序
1、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报审批机关批准;
3、公司备齐文件后,向登记机关申请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
4、领照人凭《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领取《驳回通知书》
4:外资转内资,企业注册资本不变,工商登记是否需要提供验资报告
最佳答案应该不需要,可能提供以前的验资报告。
以下为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一次性告知单: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经商务部门批准,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第二步:涉及名称变更的,需要先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手续;
(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原章程的修正案;
4、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5、原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6、股权转让协议;�
7、新股东会决议;�
8、新股东的资格证明;�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成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除提交上述文件、证件外,还应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2、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或创立大会决议(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
提请注意:
1、原股东继续成为改制后内资公司的股东的,可不再提交其资格证明。
2、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还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其它注意事项:
办理外资并购和外商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登记注册时,涉及其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同时履行相应的变更登记。如何办理请参看相应的《一次性告知单》。
5:外资转内资,企业注册资本不变,工商登记是否需要提供验资报告
最佳答案应该不需要,可能提供以前的验资报告。
以下为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一次性告知单: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经商务部门批准,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第二步:涉及名称变更的,需要先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手续;
(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原章程的修正案;
4、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5、原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6、股权转让协议;�
7、新股东会决议;�
8、新股东的资格证明;�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成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除提交上述文件、证件外,还应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2、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或创立大会决议(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
提请注意:
1、原股东继续成为改制后内资公司的股东的,可不再提交其资格证明。
2、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还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其它注意事项:
办理外资并购和外商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登记注册时,涉及其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同时履行相应的变更登记。如何办理请参看相应的《一次性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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