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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个人转让股权先申报纳税再变更登记,税务局和市场监管局信息

发布于 2024-11-01 14:00:03 作者: 惠凝冬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任务之一。虽然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要你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你的企业就可以合法地运营。下面,主页将带领大家一起认识深圳股权变更不申报个税,希望可以帮到你。

6月15日,深圳税务,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工作的通告》,对个人转让股权个人所得税实施联合管理,2021年6月18日起施行。

内容包括:

一、个人转让股权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前,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依法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个人股权转让信息自动交互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认个人转让股权行为已完成纳税申报后,依照相关规定为被投资企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三、纳税申报信息交换需3个自然日,请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提前办理纳税申报,以免影响股权变更登记。如股权转让相关个人所得税已申报完成,但因信息交互原因影响办理变更登记的,请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第67号)第四条规定: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即20%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上市公司股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转让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所得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20%

普华永道个人税务咨询服务团队合伙人余菲菲指出,个人转让股权是个大话题,税务局日益关注。不止深圳,很多城市都陆续出台相关规定。现在个人转让流通股暂免个税, 但非上市阶段的个人股权转让,持股平台合伙企业的份额转让,企业红筹架构海外上市过程中的股转都牵涉较复杂的股转个税问题。

来源: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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