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深圳注册公司红树叶财务财税法一站式服务平台

关于红树叶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 1317-2164-214

当前位置: 主页 > 行业资讯 > 代理记账 >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汽车给个人,如何做账纳税呢?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汽车给个人,如何做账纳税呢?

发布于 2025-04-20 13:24:03 作者: 真亦玉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成为合法企业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通过完成这个过程,你可以获得法律保护,让你的企业更加正式和专业。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 ,相信看完本篇文章,你有不一样的收获。

大部分中大型企业都有自己的车辆,这也是很正常,就比如我在一家工程类公司担任财务时,其中公司就发生了一件事。其实在公司账上有6台汽车,因为公司在各地都有一些工程项目,所以呢,一般工程师出差都是司机接送的,其中一台汽车已经使用多年,也修理了10多次,最近也有段时间是没有行驶了,所以公司就考虑转让过户给别人,那么在企业经营的过程出现将汽车转让过户处理时,对公司而言,汽车是属于公司的财产,过户之后需要进行做账纳税,那么财务上应该怎么处理呢?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汽车怎么做账务处理?

A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5月购入小汽车一辆,按照税法规定,已做进项税额抵扣,账面上有一辆小汽车原值20万元,累计折旧10万元,2019年12月按照7.91万元过户转让给个人了,如何做账纳税呢?

公司车辆过户给个人,属于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业务,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来核算,具体财务处理如下:

(1)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10万元

借:累计折旧 10万元

贷:固定资产 20万元

(2)收到出售款

借:银行存款 7.91万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 7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91万元

(3)结转清理账户

借:营业外支出 3万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 3万元

因为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已抵扣过进项税的汽车,需要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目前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所以需要缴纳增值税销项税=7.91万元/1.13*13%=0.91万元。

因为公司的车辆是属于公司的固定资产,处理不好就会造成财务问题导致税务问题。公司在关于车辆过户的情况下就需要在财务上按照这样的方式进行做账,符合法律的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汽车缴纳增值税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注意1:你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购进车辆时已经抵扣了增值税,因此销售的旧车不得享受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注意2:若是你公司当时购进车辆时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旧车的,则可以享受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注意3:若是你公司销售自己已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入的汽车,属于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一般纳税人,则也可以享受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注意4:由于你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已抵扣过进项税的汽车,跟正常销售货物一样,既可以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具1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不需要发票的个人客户,也应做无票收入来进行纳税处理。

通过注册公司,您可以更好地管理和控制企业的财务和资产。上面关于销售抵扣过的汽车做账的信息了解不少了,主页希望你有所收获。

备案号:粤ICP备17121331号 红树叶财务咨询管理

郑重申明: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必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