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深圳注册公司红树叶财务财税法一站式服务平台

关于红树叶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 1598-6627-400

当前位置: 主页 > 行业资讯 > 代理记账 > 公司购买购物卡送礼,无赠送凭据,用什么附件做账比较合适?

公司购买购物卡送礼,无赠送凭据,用什么附件做账比较合适?

发布于 2024-11-18 12:40:11 作者: 尧隽美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任务之一。虽然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有完成这个过程,你的企业才能够合法地运营。接下来,主页将带大家认识赠送购物卡做账,并将相对应的解决措施告诉大家,希望可以帮助大家减轻一些烦恼。

1:公司购买购物卡送礼,无赠送凭据,用什么附件做账比较合适?

公司购买购物卡送礼,无赠送凭据,用什么附件做账比较合适?

会计核算对于原始凭证并没有具体的要求,只要能够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凭据都是可以作为原始凭证的(会计凭证的附件)。比如,固定资产折旧分录的折旧计算表、产品成本结转分录的生产成本计算表等,以及企业内部的工资表、入库单、出库单等,都是可以作为原始凭证的。

对于企业对外赠送礼品等,实务中很难获得接受礼品人员的签收。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也是必须认可这一现实情况。对于企业对外赠送礼品等,除了企业外购的发票外,其余的证明材料以企业内部的凭据为主,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的审批流程单、促销活动方案、出库单等。

对于税务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

第七条 企业应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第八条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2:单位买卡送给客户怎么做账

单位买卡送给客户怎么做账

答:一、购物卡用来应酬送给客户,属于业务招待费.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其他应收款-购物卡

二、购物卡用来购买日常办公品,属于日常管理费用.

借:其他应收款-购物卡

贷:管理费用-办公费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其他应收款-购物卡

三、作为春节的福利发放给本单位员工,属于职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其他应收款-购物卡

购买预付卡赠送客户是否代扣代缴个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计算.

如果您不属于上述规定的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也不属于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则不属于偶然所得,不需要代扣代扣个税.

单位买卡送给客户怎么做账送给客户的当属于招待费的核算内容,按照税法的规定赠送给客户的礼品、卡都要视为偶然所得代扣客户的个人所得税,如果发生过这类业务忘记代扣也没有申报的赶紧想办法进行补救还为时不晚哦.

3:公司买购物卡发给员工,有几种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购买购物卡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是有好几种会计处理方式的,那么具体是怎样的呢如果对这部分内容不太了解,那就和深空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公司购买购物卡的账务处理

1、公司购入购物卡,取得了项目名称为“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税率为“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份。

借:预付账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得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

2、作为过节福利,发给员工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附件可以附上购买购物卡发票的复印件以及职工领取购物卡的签字单;这里的购物卡属于个人性福利,应并入当月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个人所得税。

3、购物卡送给客户作为交际应酬费,来维护客户关系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赠送凭据,按照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4、购物卡在产品销售时将其以买赠的形式赠送给客户,比如达到一定的销售额即可赠送一定额度的预付卡。

借:销售费用——促销费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不属于随机赠与个人的情况,不需考虑代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销售时将其以买赠的形式赠送给客户,例如达到一定的销售额即可赠送一定额度的预付卡,此时应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以及相关的赠送凭据按照销售费用-促销费税前扣除。

5、用买的购物卡购买办公用品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购买办公用品,可以凭购卡发票复印件和购物清单入账,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

4:公司购买购物卡送礼,无赠送凭据,用什么附件做账比较合适?

会计核算对于原始凭证并没有具体的要求,只要能够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凭据都是可以作为原始凭证的(会计凭证的附件)。比如,固定资产折旧分录的折旧计算表、产品成本结转分录的生产成本计算表等,以及企业内部的工资表、入库单、出库单等,都是可以作为原始凭证的。

对于企业对外赠送礼品等,实务中很难获得接受礼品人员的签收。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也是必须认可这一现实情况。对于企业对外赠送礼品等,除了企业外购的发票外,其余的证明材料以企业内部的凭据为主,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的审批流程单、促销活动方案、出库单等。

对于税务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

第七条 企业应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第八条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5:购物卡相关账务处理

01

商业公司购物卡账务处理

我公司2017年制作了一批代金购物卡,一部分作为购物满一定金额赠送的促销卡,一部分作为外单位交际使用。凭此卡可以在我公司经营的商场按卡面金额购物。

1.这批购物卡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能否在实际用卡消费时再确认收入和税金?

2.能否将促销用的卡作为销售费用处理应以什么作为附件此费用如何能税前扣除?

3.这批卡在2018年12月31日到期失效,已发出未实际使用的卡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专家回复:

1.销售这批购物卡时将收到的款项计入“预收账款”科目。

在销售预付卡时,可开具发票,但是开具发票时选择“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中的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从而不计征增值税。因此商场发售购物卡时即发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也就是在发售购物卡时就应当计提增值税。

2.建议用作促销的购物卡不作为销售费用处理,在顾客购物满一定金额赠送购物卡时对赠送的购物卡登记备查账簿。在顾客使用购物卡购物时作为销售折扣处理,在顾客购物的销售发票金额栏分别注明销售额和折扣额,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3.这批卡在2018年12月31日到期失效,已发出未实际使用的卡应当全部自“预收账款”科目结转收入。

专家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的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显然,商场发售购物卡这种形式不能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中的(1)、(2)、(5)三项,所以,取得的预收款不能确认为收入,应当作为负债处理。

所得税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中对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

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可以看出,商场发售购物卡不能满足上述条件中的(1)、(2)、(4)三项,取得的预收款不能确认为企业所得税收入,而应当按照本文件中的“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的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02

公司购买购物卡的账务处理

企业难免会遇到购物卡的业务,好多会计人员在账务处理上还是拿不准,甚至直接将购买购物卡的支出一次性计入了当期损益,其实这是错误的,下面我们实例说明~~

例:马上要过年了,我公司购买了10张面值为1000元的超市购物卡,共计10000元,也取得了超市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品名“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发票税率栏“不征税”,那么,公司财务人员该如何入账

1、购买的购物卡,在尚未确定具体使用用途之前,应挂账“其他应收款”或者“预付账款”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购物卡10000元

贷:银行存款10000元

提醒:

(1)企业购买预付卡,仅能从售卡方或支付机构取得普通发票,无法取得专用发票,项目是“预付卡销售和充值”。

(2)购卡人与实际消费者在整个环节中只能取得一次增值税普通发票,在购卡环节取得编码为“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的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而在消费环节不允许再次取得增值税发票。

下一步应当根据购物卡的用途,来确定如何入账。以下总结了5笔会计处理,供您参考。

业务1

案例:

我公司购入了5000元购物卡,取得了项目名称为“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税率为“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份。

账务:

借:预付账款-预付卡5000元

贷:银行存款5000元

提醒:

不得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

业务2

案例:

我公司用购物卡给员工发放过年福利,10个员工,每人500元的购物卡。

账务: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5000元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5000元

提醒:

(1)附件可以附上购买购物卡发票的复印件以及职工领取购物卡的签字单;

(2)属于个人性福利,应并入当月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个人所得税。

业务3

案例:

我公司用买的购物卡给送给客户作为交际应酬费,来维护客户关系。

账务: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5000元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5000元

提醒:

(1)应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赠送凭据,按照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

(2)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4

案例:

我公司用买的购物卡在产品销售时将其以买赠的形式赠送给客户,例如达到一定的销售额即可赠送一定额度的预付卡。

账务:

借:销售费用-促销费5000元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5000元

提醒:

(1)对于不属于随机赠与个人的情况,不需考虑代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2)销售时将其以买赠的形式赠送给客户,例如达到一定的销售额即可赠送一定额度的预付卡,此时应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以及相关的赠送凭据按照销售费用-促销费税前扣除。

业务5

案例:

我公司用买的购物卡购买办公用品,取得办公用品清单。

账务: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5000元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5000元

提醒:

购买办公用品,可以凭购卡发票复印件和购物清单入账,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

政策参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三条规定,"(一)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三)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另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册公司可以为您的企业提供更多的法律支持和咨询服务。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赠送购物卡做账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主页推荐的方法去处理。

备案号:粤ICP备17121331号 红树叶财务咨询管理

郑重申明: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必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