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 1598-6627-400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应如何清算?
发布于 2024-12-26 17:06:04 作者: 承山梅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它不仅可以为你的企业提供法律保护,还可以让你的企业更加正式和专业。接下来,主页将给你介绍深圳龙华公司注销办理费用的解决方法,希望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应如何清算?可以帮助你。以下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应如何清算?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答案。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是指企业因出现某些法律事由而导致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的行为。但是,解散并非导致企业立即消灭。企业解散后,只有在清算结束,且进行注销登记后,才会最后消灭。那么,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应如何清算呢?
1、清算人的产生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7条第1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原则上以投资人为清算人。但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投资人以外的人为清算人。
2、通知与公告债权人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7条第2款规定,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3、清产偿债
在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7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此外,个人独资企业及其投资人在清算前或清算期间隐匿或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依法追回其财产,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4、申请注销登记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32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15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注销登记一旦完成,个人独资企业即告消灭。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2006年取得专利、商标机构代理资质,是一家集律师业务和知识产权业务资质于一身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经过多年的沉淀与磨练,国晖已然成为极具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团队化、信息化的全国性律师事务所。国晖律所汇聚1000多名律师和法律精英,其中合伙人律师60余名。
国晖在全国设立分所已超30家: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杭州、长沙、武汉、合肥、哈尔滨、长春、南宁、海口、昆明、福州、青岛、贵安新区、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梅州、揭阳、湛江、潮州、惠州、汕头、深圳前海、深圳龙岗、深圳龙华、深圳坪山、深圳光明、深圳宝安。全国总办公面积超16000平方米,国晖总所坐落于深圳市福田中心区,宽敞舒适.格调优雅。
通过注册公司,您可以享受到更多的商业机会和税收优惠。主页关于深圳龙华公司注销办理费用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