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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海关注册问题答疑
发布于 2024-10-20 04:36:03 作者: 麦谷菱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一项任务。虽然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有完成了这个过程,你的企业才能够合法地运营。接下来,主页将跟大家是介绍关于深圳市法人变更海关备案的,希望可以帮你解惑。
1、我司向广州海关申请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但有货想从青岛或天津港口进货,请问需要在青岛海关或天津海关备案吗?
答:不需要,正常情况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后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口岸地或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办理本企业的报关业务。如操作中遇到问题,请与企业注册地海关确认在企业注册时是否开通此功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遗失怎么办?
答:报关单位应当妥善保管海关核发的注册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发生遗失的,报关单位应当及时书面向海关报告并说明情况。
遗失的注册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在补办期间仍然处于有效期间的,报关单位可以办理报关业务。
3、企业办理注册登记,需要交纳多少费用?
答:企业办理注册登记海关不收取任何费用。
4、企业办理企业管理业务的时限一般是多长?
答:具体的办理时限应视企业递交的资料是否齐全、完备,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及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企业管理业务现场实际办理时限情况定,企业可向经办现场咨询了解。
5、海关对报关专用章样式有什么要求?
答:报关专用章应当包含报关单位名称全称和“报关专用章”字样,形状应当为椭圆形,长轴为50MM,短轴为36MM,具体样式由各直属海关对外公告。
6、三证合一变更后,向海关备案时还提交旧营业执照吗?
答:自2015年10月1日起,已经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有关业务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发放的、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编码的新登记证照办理,海关不再验核未转换的旧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照。相关格式文本中涉及填写上述证照号码的,应当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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