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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物品如何做分录

发布于 2024-03-29 06:15:20 作者: 旅姮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成为合法企业的第一步。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有完成这个过程,你的企业才能够合法地运营。接下来,主页带你了解赠送物品做账,做好相应的准备,赠送物品如何做分录希望可以帮你解决现在所面临的一些难题。

赠品怎么做账务处理

赠品怎么做账务处理

商品促销赠品的账务处理:

1、购入促销赠品时: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贷:银行存款。

2、无偿赠送促销赠品时:借:销售费用,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6601销售费用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销售赠品的税务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应视同销售。因此,应缴纳增值税。

赠品是指在消费者购买某一特定产品时随货免费赠赠品通常是附于商品包装内或另行包送或以很低价格出售的物品。是买家与卖家产生商业行为时,卖家附赠额外价值,即随货赠送。

赠送的商品怎么做会计分录

赠送的商品会计分录如下:

一、会计分录:

1、企业外购商品,取得对应发票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企业将外购商品无偿赠送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商品的定义:

商品是为了出售而生产的劳动成果,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会计学中商品的定义是商品流通企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商品的基本属性是价值和使用价值。

价值是商品的本质属性,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商品首先是私人产品。但是,只有这些私人产品不是为自己消费,而是为他人的消费,即为社会的消费而生产时,它们才成为商品;它们通过交换进入社会的消费。

商品的区分原则

1、功能和用途:

商品的功能和用途是区分不同商品的重要依据。根据功能和用途的不同,可以将商品分为工业品、农业品、消费品等不同类别。

2、材质和制作方法:

商品的材质和制作方法也是区分不同商品的重要因素。不同材质的商品在制作方法、使用性能和价格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因此可以根据材质和制作方法将商品分为金属制品、塑料制品、木制品、纺织品等不同类别。

3、价格和档次:

商品的价格和档次也是区分不同商品的重要标准。不同价格和档次的商品在质量和功能方面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可以根据价格和档次将商品分为高档商品、中档商品、低档商品等不同类别。

4、流通和销售方式:

商品的流通和销售方式也是区分不同商品的因素之一。不同流通和销售方式的商品在销售渠道、宣传方式、售后服务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可以根据流通和销售方式将商品分为批发商品和零售商品等不同类别。

赠送出去的商品会计分录如何做

企业赠送的商品,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该确认对应的收入和销项税额,并确认对应的成本,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外购商品赠送的会计分录是怎样的

根据赠送不同用途:

借:无偿赠送:营业外支出,

送礼:管理费用等-业务招待费,

宣传: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小规模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若是买一赠一的(要确认销售收入,开票开在一张票上可以按票面折扣金额计算销项税,未开在一张发票或写备注栏的,不可按折扣后金额算,要按几种货物的公用价值算销项税):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小规模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

增值税视同销售: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机构并实行统-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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