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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企业该如何做账;收到总公司的收购款,如何入账?

发布于 2025-04-10 00:28:08 作者: 楼涵涵

注册公司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但是它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任务。如果你想要创造一个成功的企业,你需要了解如何注册公司,并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今天主页带你认识收购门店怎么做账以及应该怎么解决它,如果我们能早点知道解决方法,下次遇到的话,就不用太过惊慌了。下面,跟着主页一起了解吧。

一:收购企业该如何做账

收购企业该如何做账

公司被收购后,被收购的公司收到收购公司款项的,一般是计入到公司的实收资本中,是属于股东的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扩展资料:

企业收购债务问题处理办法:

公司原来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不过可以在收购前和债权人谈,达成协议以降低负债金额 ,如果原公司已经要到了破产的地步这个协议对双方都有利。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收到总公司的收购款,如何入账?

被收购有两种情况:

1)整体收购,就是全部股权被买断,被购公司不存在了。收到的收购款应分给股东和人员后续处理费用等,分别入账。

借:银行存款 等

贷:投资收益 (股东部分)

其他应付款(员工后续费用)

分给股东的

借:投资收益

贷:库存现金 等

员工后续费用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补贴、社保、买断工龄 等

2)部分收购,被购是资产、债权等,被购公司仍然存在,资产、债权直接充抵

借:银行存款 等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等

贷:应收账款 等

注册公司是实现您商业目标的重要一步,它给予您更多的合法权益和保障。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收购门店怎么做账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主页推荐的方法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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