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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区关于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于 2025-03-13 13:18:02 作者: 羊恬欣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任务之一。虽然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要你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你的企业就可以合法地运营。下面,主页带你了解新开公司税控盘费做账 ,希望本文能帮到你。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等4个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龙城区经认真研究,在省政府4个文件清单141条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梳理出符合龙城实际的68条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市场主体的影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龙城区税务局助企纾困政策

1.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如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6个月。

3.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在政策规定期限内,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落实国家留抵退税政策。在政策规定期限内,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5.实施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在政策优惠期限内,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再减半;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6.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环保支持政策。在政策优惠期限内,继续实施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优惠政策。

7.提高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比例。在政策规定期限内,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

8.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小微型企业,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对该年度上述两项税额减半征收。

9.实施延长社保费缴费期限优惠政策。2022年1-4月属期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期限延长至4月29日,2022年1月至6月属期职工医疗保险费1-6征缴期限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征期延长期内免征滞纳金。

10.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龙城区发改局助企纾困政策

1、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推动大型国有银行分支机构积极向总行争取政策和资源倾斜。加大制造业企业中长期贷款投放,确保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5%。

2、推动融资供需精准对接。完善省、市、县政府部门企业名单推荐机制,搭建金融服务和政策传导沟通平台,定期梳理稳增长重点企业和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

3、推动人民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落地,支持低碳绿色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项目建设。扩大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钢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可持续发展”绿色债券。强化绿色金融评价,加快绿色信贷投放。

4.通过补贴,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到2023年纳入再担保体系的融资担保业务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5.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业务需求为导向,加快推动将社保、住房公积金、水电气、不动产等信息纳入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共享范围,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信用贷款投放额度。

6.建立市场监管局与银行机构关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共享推送通道,为银行机构提供精准信息服务。完善省、市、县政府部门企业名单推荐机制,搭建金融服务和政策传导沟通平台。

7.加强涉企领域收费监管。加强燃煤发电上网电价价格监管,密切关注煤炭、电力市场动态和价格变化,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督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全面梳理自查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取消不合理收费,降低偏高收费标准。加强大宗商品监测预警,强化市场供需调节,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8.加强电煤运行监测预警与调节。督促朝阳热电、燕山湖电厂与煤炭生产企业签订电煤长期协议,确保日常电煤储备数量在15天。

9.规范转供电电费收取。转供电主体每月向所有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总和以其向电网企业交纳的总电费为限。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配套设施等用电费用,由转供电主体通过物业费、租金、公共收益解决,损耗电费公平分摊至各终端用户。转供电主体为终端用户服务产生费用,由双方依法解决。转供电主体要及时向终端用户公示电价变化、电费构成和电费分摊方案。推广“网上国网APP”转供电费码,终端用户可在线比对当月电价和转供电主体用户当月平均电价,如存在加价风险,系统将及时推送至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转供电环节收费监督管理,对违规加价收取电费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10.延缓下调预交燃气费。对于有结余燃气费的用户,实施预存燃气费积分奖励,每月6日预存燃气费积分自动结转燃气费或冲抵欠费。燃气费积分系数不低于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对于不能按期交纳燃气费的中小企业燃气用户,经向燃气公司申请后可延期交纳,最长不超过15日。连续6个月无欠费的中小企业可申请下调燃气预交费额度50%,连续12个月无欠费的可申请取消燃气预交费(不包括使用IC卡燃气表及具备三合一功能物联网表的用户)。取消涉及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接驳费、开通费等建设及验收接入环节费用和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开口费、开户费等费用。

11.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稳步推进在建风电、光伏项目投产并网发电,推动新增风电项目开工建设,探索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抽水蓄能电站等新能源创新发展模式,科学有序发展风机设备、光伏组件等新能源装备产业投资。

12.增强电力保障能力。积极推动朝阳热电、燕山湖电厂现役机组实施节能、供热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推进朝阳热电实施2号机组烟气(浆液)余热供热改造项目、2号机组低压缸零出力改造项目和2号炉全负荷脱硝改造项目建设;推进燕山湖电厂实施电动给水泵电机变频改造项目和2号机组乏力利用供热改造项目建设。

13.拓展工业企业多元化资源供给渠道。支持企业投资开发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矿产开发项目,加强对矿山企业核准项目的指导,在矿业权延续、变更、新立等环节建立绿色通道;推动废钢、废有色金属、废纸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提高“城市矿山”对资源的保障能力。

14.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能耗“双控”工作精神,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朝阳市龙城区2022年能耗“双控”目标工作方案的通知》,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

15.落实国家绿色电价政策。按照国家部署,整合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差别化电价政策,对高耗能行业能效达到基准水平的存量企业和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在建、拟建企业用电不加价。

16.依法依规将企业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向社会公示。加强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辽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信息系统信用信息共享,实现企业应付账款等信用信息共享,通过信用评价等方式引导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增信。

17.优化企业信用修复,对企业出现失信行为并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和复审,依法依规重塑企业信用。

18.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不公示或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国有企业要将逾期未支付款项情况纳入内部考核和内部财务监督检查、内部审计等工作范围。对金额大、反应强烈、影响恶劣的拖欠问题和违规行为,由国资部门开展调查核实和追责问责。

19.在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等过程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通过推广由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组成的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建立便捷的电子保函开具渠道,支持企业使用电子保函等形式提交保证金。

20.在依法招标的工程项目中,鼓励按照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1%提交投标保证金,按照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在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后退还,或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不按照规定退还的,由行政监督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21.鼓励发包人按照不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2%预留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应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2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要在工程完工后,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并经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3个工作日内返还工资保证金或退还银行保函正本。

23.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和釆购包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24.建立一站式诉讼退费机制,设立专项窗口集约一次性办结胜诉退费。除财政对账、决算期等特殊原因外,人民法院在收到退费申请之日15日内退还。

龙城区工信局助企纾困政策

1.加快企业升级改造。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高端化、数字化技术改造,推动实施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等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程。

2.对新备案的省级瞪羚、独角兽企业,给予奖励性后补助支持。

3.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组建提升类实质性产学研联盟,人才团队开展产学研合作,按企业研发投入比例、给予后补助支持;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各类研发机构,争创省级、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后补助支持。

4.统筹省优质企业培育专项资金,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力争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

市供电公司龙城分公司助企纾困政策

1.电费积分。对于有结余电费的电力用户,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积分奖励,预存电费积分每月6日自动结转电费或冲抵欠费,“200积分=1元”,电力用户可以通过供电营业厅、95598服务热线查询电费积分兑换情况。

2.“电e贷”金融产品。“网上国网”APP已开通“电e贷”专区,专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电费贷款服务,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即可申请贷款。目前工行贷款额度最高为300万元,综合年化贷款利率低至3.85%;建行贷款额度最高为200万元,综合年化贷款利率低至4.5025%。电力用户自行登录网上国网APP即可查看办理条件,申请办理业务。

3.分次缴费。中小微企业实行“减额增次,随够随用”交费政策。对于生产经营暂时遇到困难且电力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根据企业资金周转情况,与企业共同协商变更分次缴费频度及额度,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4.小微报装服务。对于160千伏安及以下的城乡低压小微企业,电力客户到供电企业申请用电报装,查验资质符合条件,供电企业延伸电网投资界面至客户红线。

5.智能服务。客户端智能电表实时监测记录电力用户电量情况,电力用户实时查看日电量、电费余额,随时调配资金,避免欠费停电影响企业生产。园区企业用户还可通过“网上国网”APP查看能效分析、提交线上办电申请,足不出户享受用电服务。

6.规范转供电电费收取。转供电主体单位,可登陆“网上国网”APP了解每月辽宁地区电价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收费标准。被转供用户,登陆“网上国网”APP也可了解每月辽宁地区电价变化情况,通过电费转供码了解所在区域是否被加价收费。

龙城区人社局助企纾困政策

1.2022年延续实施总费率为1%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提高资金返还比例;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2.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长不超过3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贷款主体承担,剩余部分给予贴息。

3.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4.按规定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企业、就业服务机构、创业孵化机构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就业服务。

5.以辽宁籍或在辽宁高校就读外省户籍的,毕业离校三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下年毕业的在校生为培养对象,以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扩大实施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增强高校毕业生对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适配能力。

6.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用工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按规定发放培训补贴劳动者提升素质和能力。

7.推动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发布实时有效的岗位信息,加强用工供需信息对接,建立灵活就业服务平台。动态掌握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用工和人才需求,定期组织实施线上线下公益招聘活动。

8.企业为人才缴纳的“五险一金”、科研启动经费、工作生活补贴、租(购)房补贴、安家费等和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等支出,按相应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辽宁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的政策措施的通知》和省财政厅有关要求,落实“兴辽英才计划”的若干政策措施。

龙城区商务局助企纾困政策

1.推动外贸稳定发展。鼓励具备跨境金融服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加大对外贸企业、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金融支持;支持制造业引进外资。全面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完善外商投资投诉机制,保障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同等适用各级政府出台的支持政策。建立健全重点外资项目联系制度,结合疫情防控需要,提升外籍人员及其家属来华便利度。深入实施辽宁省优质外商投资项目奖励实施细则,支持外资增资扩股;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围绕头部企业推进实施产业链招商,积极参加第三届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辽宁招商引资促进周、专题产业精准对接会。积极跟进在谈重点项目,推动尽快签约落地。

2.给予防疫支出补贴。2022年对餐饮、零售行业企业员工核酸检测费用,按照100%予以补贴;鼓励互联网平台给予服务费优惠。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住宿商户服务费标准,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对接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龙城区域内的餐饮住宿企业,给予阶段性商户服务费优惠;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信用信息等数据,扩大信用贷款规模。鼓励符合条件的餐饮住宿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

3.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一个上行”,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推动供应链、物流配送、商品和服务“三个下沉”,鼓励龙头商贸流通企业为本地生产流通企业、农村商业网点等提供服务,增强实体店铺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切实保障农产品供应。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多措并举做好产销衔接。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

4.支持小微民营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小微外贸企业投保特定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中小外贸企业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对中小企业参加境外展会以及开展境外商标注册、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等给予支持。

5.严格落实辽宁省对餐饮业零售业纾困帮扶的有关政策要求。

龙城区营商局助企纾困政策

1.压时限。实行“项目预联审”制度,对项目产业政策、规划选址、用地情况、环评可行性等进行审查,预审意见反馈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不超过7天,加速推进项目落地进程。在工程建设项目领域推行“一张表单”审批模式,实现分阶段只提交一次材料。对标先进,推进审批流程再造,精减审批事项和前置要件,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多规合一”“联合验收”等改革,有效破解审批环节多、时间慢等问题,审批时限压减至30个工作日以内。

2.降成本。完成了全区704平方公里全域地形图测绘和高新区73平方公里环评、水保、水资源、矿产压覆、地质灾害、防洪、气候、稳评及3.9平方公里安全评价9项区域评估,成果由落实企业免费共享。所有新开办企业免收证照工本费、邮寄费、税控盘费、打印复印费。文物堪探费每平方米由6元减至2元。

3.优服务。全面落实“项目管家”制,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全程跟踪服务。建立书记、区长直通车制度,通过政企互动交流群、政企直通车专区等渠道,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遇到问题随时反映、随时沟通、随时解决。依托“办事不痛快”反映窗口、12345政务服务热线,精准解读政策,受理投诉,清单化管理问题线索,推动落实,为企业全面做好兜底服务。

龙城区财政局助企纾困政策

租赁国有房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减免3个月租金。

龙城区住建局助企纾困政策

龙城区文旅局助企纾困政策

1、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2022年继续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100%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

2、激活旅游市场消费潜力。2022年继续加大对旅游景区及旅游产品线上宣传力度,引导旅游企业同步推出各类优惠活动。

3、加强银企合作。组织开展金融机构与旅游企业对接服务,对符合条件的A级景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旅行社等重点旅游企业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4、加大旅行社扶持力度。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展会活动组织筹办工作由旅行社承接,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

市生态环境局龙城分局助企纾困政策

支持企业减污增效。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分级区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生产调控白名单,支持钢铁等重点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精准实施企业生产调控,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管控对企业产生影响。

市自然资源局龙城分局助企纾困政策

实施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确保拿地即可开工。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0日

来源:V龙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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