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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负数怎们做账

发布于 2024-05-08 16:06:49 作者: 郸问梅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任务之一。虽然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要你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你的企业就可以合法地运营。所以接下来,主页将带大家认识并了解购进负数怎们做账,希望可以跟你目前的困境指引一些方向。

年底原材料呈现负数怎么调整

年底原材料呈现负数怎么调整

最佳答案年底原材料呈现负数,需要去查明原材料负数的原因,才知道该如何做调整处理的。

比如是多领用导致的,那调整的账务处理是,

借:原材料,

贷:生产成本。

再比如是购进的时候少入账导致的,那调整的账务处理是,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负数发票时的帐务如何处理?我是购货方。

最佳答案收到负数发票时的帐务如何处理?我是购货方。, 收到购货方销项负数发票怎么做账

(1)如果已支付货款,对方退还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2)未支付货款

借:应付账款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

应缴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购货方没有负数发票如何冲销?

不正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的作废条件: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你的情况不属于开票当月退回。

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开票有误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因此,你要让购货方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方能冲销和重开发票。

答案补充

货物名称错了,你下账及购货方下账都不方便,这样还会造成账实不符。

对于发票本身,既然购货方已退回来,你就要按规定重开,即“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开票有误购货方拒收发票如何处理

》(国税发[2007]18号)的规定:(三)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另外,根据征管流程的规定所需资料:纳税人向发票窗口提出申请,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提供《认证结果通知书》、《认证发票明细》。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给购货方开具的负数发票,需要给购货方吗

如果这发票对方公司已经认证抵扣并且入账了,你就要把开好的两联红字发票寄给对方冲账用,如果对方没认证的,你要把这未认证的两连发票要回来,而后开的红字发票也不用寄给他们,你只要把重新开具的相应的蓝字发票寄给对方就可以了

关于购货方得到运费发票 如何帐务处理

权威解答

如果你是商业企业:

借:商品采购

营业费用--运费

应交税金--进项税(材料和运费税金)

贷:银行存款

如果你是工业企业

借:材料采购(材料成本,运费不含7%税金)

应交税金--进项税(材料和运费税金)

贷:银行存款

购货没有发票,帐务如何处理?

1、辅导期一般为半年,半年后就可以当月抵扣。

2、如发票未开就已交税,那么你在前任会计的增值税附表(销项表)中看一下一定有未开票收入,你在这个月申报时将扣除填列,有可能还得去国税管理部门办理个冲减销售收入和税金的证明。但在帐务上不用处理。只需在增值税申报表上及附表上填上即可。

3、国家没有对一般纳税人税负率有什么规定,但通常地方国税局为完成任务会给你公司一个最低税负率,具体是多少,得看你们老板同税务局的关系,好就低点,不好可能就按大众处理。我们这税负率如下:煤炭行业1.53% 化工行业最低0.6%至于别的行业我还不清楚.

购货方已认证发票,但销货方如何处理

超过认证期的发票是不能申请开具的红字发票的。而未认的发票,发生的退货也无法开具退货折让证明的。

一、如果超过认证期是购方的原因,那么 ,购方只能进入相关的成本,而无法抵扣。购方给你出具的拒收证明也是无效的。而开具退货折让的证明,再据此开负数的情况 的前提也是,发票已认证。此情况销售方正常入账就可以了

二、如果超过认证期是销方发票付晚了的原因,那么也只能由销货方再重新按货物的数量开具发票,销售方有一定的损失。

三、我想你们发生的退货也只是因为发票超期,并不是真的发生了退货,只是想重新开吧。这种情况无法申请开负数,

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何处理

【问题】 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应如何处理?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962号)中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原蓝字专用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当月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而且尚未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可对原蓝字专用发票进行作废。即在发票联、抵扣联连同对应的存根联、记账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同时对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原开票电子信息进行作废处理。如果销货方已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则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论是否已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二)因购货方无法退回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销货方收到购货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的,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进项负数发票怎么做账

最佳答案企业收到对方开具的负数发票时,需要根据实际业务的性质和之前蓝字分录来做对应的红字分录,税额部分做进项税额转出或者负数金额。

比如:

借:应付账款—XX企业,

贷:原材料—XX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收到负数发票时的帐务如何处理?我是购货方。

最佳答案收到负数发票时,按负数发票冲销当月收入及销项税金,再按正数发票重新入账,正负相抵后无销项税及收入。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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