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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假会计做账

发布于 2024-05-04 18:57:14 作者: 用寻梅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任务之一。虽然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要你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你的企业就可以合法地运营。接下来,主页将介绍探亲假会计做账,希望可以让你在这方面有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

职工探亲路费属于什么会计科目?

职工探亲路费属于什么会计科目?

优质回答职工探亲路费是进入福利费,并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核算,具体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号 2009.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有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现就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扣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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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四、关于职工福利费核算问题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五、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员工往返探亲交通费在会计分录怎么做

优质回答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同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

扩展资料: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职工薪酬

非累积带薪缺勤账务处理是什么?

优质回答带薪缺勤制度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累积带薪缺勤,一种是非累积带薪缺勤,那么非累积带薪缺勤怎么做账务处理呢?

非累积带薪缺勤如何做账?

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不能结转至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会计处理原则:我国企业职工休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期间的工资通常属于非累积带薪缺勤。由于职工提供服务本身不能增加其能够享受的福利金额,企业在职工未缺勤时不应当计提相关费用和负债。

计提非累积带薪缺勤时的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累积带薪缺勤

实际发放非累积带薪缺勤时的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累积带薪缺勤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如:甲公司2008年10月有1名销售人员放弃15天的婚假,假设平均每名职工每个工作日工资为200元,月工资为6000元。

1、如果公司未实行非累积带薪缺勤货币补偿制度,那么应付职工薪酬即为该员工的月工资,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6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6000

2、如果该公司实行非累积带薪缺勤货币补偿制度,补偿金额为放弃带薪休假期间平均日工资的2倍,那么公司除了需要支付员工工资6000元外,还需要支付补偿金额6000(2×15×200),会计处理为:

借:销售费用1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6000

应付职工薪酬——非累计带薪休假6000(2×15×200)

实际补偿时一般随工资同时支付: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6000

应付职工薪酬——非累计带薪休假6000

贷:库存现金12000

职工探亲路费属于什么会计科目?

优质回答职工探亲路费是进入福利费,并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核算,具体分录如下x0dx0a借:管理费用-福利费x0dx0a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x0dx0a发放x0dx0a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x0dx0a贷:库存现金x0dx0ax0dx0a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x0dx0ax0dx0a国税函[2009]3号 2009.1.4 x0dx0a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x0dx0a为有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现就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扣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x0dx0ax0dx0a一、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x0dx0a《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x0dx0a(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x0dx0a(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x0dx0a(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x0dx0a(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x0dx0a(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x0dx0ax0dx0a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x0dx0a《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x0dx0ax0dx0a-x0dx0ax0dx0a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x0dx0a《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x0dx0a(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x0dx0a(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x0dx0a(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x0dx0ax0dx0a四、关于职工福利费核算问题x0dx0a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x0dx0ax0dx0a五、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员工探亲路费应如何做会计处理?

优质回答员工探亲路费是公司给员工的一项福利,当月应根据费用受益部门进行归集,等到实际发生时,再做转出分录。具体分录也下: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员工福利费

同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员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

扩展资料

一、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适当地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

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条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第四条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第五条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六条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第七条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抄送国家劳动总局备案。

第八条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58年2月9日《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初学者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涉及的账户,分析经济业务涉及到哪些账户发生变化;

第二:账户的性质,分析涉及的这些账户的性质,即它们各属于什么会计要素,位于会计等式的左边还是右边;

第三:增减变化情况,分析确定这些账户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增减金额是多少;

第四:记账方向,根据账户的性质及其增减变化情况,确定分别记入账户的借方或贷方;

第五:根据会计分录的格式要求,编制完整的会计分录。

二、会计分录

此外,要勤,多学、多问、多练。

1)首先从会计科目入手,背熟科目核算内容。

2)学习记账规则和记帐流程,学习会计制度,学习基础知识。

3)多练,多积累实际经验。

4)及时了解各种财税政策,拓宽知识面。

5)注意灵活运用,逐步做到精准核算,合理避税。

6)根据会计分录的格式要求,编制完整的会计分录。

同时,要想快速掌握会计分录的正确应用,不能靠死记硬背,也不能以某一会计教材给出的举例分录来作为万能的金钥匙,可参照以下几个方法:

1、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

2、结合经济业务来来捋顺各科目之间的对应关系。

3、把所有的经济业务归类,找出各类经济业务涉及的会计科目,搞清在哪里用那些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4、联系会计准则,结合会计科目弄清各科目核算的内容。

5、重点的掌握资产减值、公允价值变动、递延税项、或有负债等账务处理。

6、理清成本归集与分配、成本结转、损益结转、各项税费的计提与核算。

7、多做一下账务处理练习,强化记忆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员工探亲假

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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