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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学生创业补贴需要哪些资料?

发布于 2025-04-10 10:32:04 作者: 杭觅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任务之一。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复杂,但是只有完成这个过程,你的企业才能够合法地运营。主页带大家认识深圳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资料,如果你们也遇到这种问题,相信看完本文,你们就懂得怎么解决了。

深圳市大学生创业补贴需要哪些资料?

深圳市大学生创业补贴需要哪些资料?

1.场租补贴申请。

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初创企业实际缴纳场租满3个月后,提出首次场租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

(2)经房屋租赁部门登记或备案的租赁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

(3)缴纳租金的发票(需与租赁合同相关内容一致);

(4)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盖章);

(5)税务登记证(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不需提供)及纳税证明。

自主创业人员应在首次申请后,每满3个月的次月月底前提出一次场租补贴申请。连续超过两次未提出场租补贴申请的,终止享受场租补贴。首次申请后,自主创业人员连续3个月及未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的,扣减相应可享受场租补贴的月份数,且不予补发。再次申请场租补贴时只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及缴纳租金的发票。

2.初创企业补贴申请。

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初创企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以后提出初创企业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

(2)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盖章);

(3)税务登记证(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不需提供)及纳税证明;

3.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其初创企业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3个月后提出首次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

(2)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盖章);

(3)税务登记证(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不需提供)及纳税证明。

合伙创办企业的,以首次申请补贴时商事登记合伙人人数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商事登记合伙人应具有自主创业人员身份。自主创业人员在初创企业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将自动每3个月据实发放后续的社会保险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在初创企业连续3个月及未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的,扣减相应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月份数,且不予补发。

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按年度申请。首次申请应于初创企业与户籍人员签订1年期限劳动合同,并已为其缴交6个月社会保险后提出。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应填写补贴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

(2)招用本市户籍人员1年的劳动合同(验原件);

(3)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盖章);

(4)税务登记证(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及纳税证明。

首次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以申请时实际吸纳本市户籍就业人员的人数核发补贴。后续年度申请时,按其实际净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的人数核发补贴,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初创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合伙创办企业的,吸纳本市户籍就业人员的人数不包括合伙人。

自主创业人员授权他人经办的,还需提供经办人本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证明书。

注册公司是实现您商业目标的重要一步,它给予您更多的合法权益和保障。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深圳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资料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主页推荐的方法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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